赵闯律师,现任广东东方星联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,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、广东省律师协会会员、广州市律师协会会员。从事专职律师执业二十余年,有海外工作经历。其法学理论功底深厚,知识架构完整,思维方式严谨,知识广博,实践经验丰富,能够熟练运用法律技巧,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受到当事人的一致肯定与好评。
房地产法律服务的内容
1.代理购房/收房代理当事人解决购房和收房时的法律问题,将风险降至最低。
2.代理交涉谈判 代理当事人与交易相对人协商解决交易过程中发生的纠纷。
3.代理诉讼 当事人进行诉讼,用法律的手段解决房地产业内发生的纠纷。
4.法律顾问 担任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业主自治组织的长期法律顾问。
5.其他法律事务 。
房地产法律服务的内容一:服务内容。
1. 代理购房/收房代理当事人解决购房和收房时的法律问题,将风险降至最低。
2. 代理交涉谈判 代理当事人与交易相对人协商解决交易过程中发生的纠纷。
3. 代理诉讼 当事人进行诉讼,用法律的手段解决房地产业内发生的纠纷。
4. 法律顾问 担任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业主自治组织的长期法律顾问。
5. 其他法律事务 。 二:服务特色
1. “ 服务后服务 ”。
“服务后服务”一词是类比“售后服务”而得来的。指本站为购房人进行购房代理法律服务,委托代理关系结束之后,免费对一些相关的法律问题进行解答咨询和提供二次服务,其作用相当于商品的售后服务。
具体操作方法如下:
◇ 若发生由于我方的失误没有审查出风险的情况,律师费视情况退还50%-100%。
◇ 若一次签约不成,则购房人第二次请律师代理购房时,律师费只按现行标准的60%收取,第三次以后的,律师费按40%收取。
◇ 在购房代理之后,免费为购房人提供房地产方面的法律咨询。
2. 更多优惠政策。 ◇ 购房人及其亲友多次聘请我方律师进行法律服务的,给以优惠。 ◇
若以我方代理签约的物业为标的,发生开发商违约的事实,购房人又请本站代理诉讼的,给以优惠。
◇
对集体购房和集体收房,给以优惠。
房地产合同法律业务范围
1、土地使用权出让、划拨、转让、抵押,土地征收征用
2、房地产与基础设施开发建设
3、商品房、经济适用房开发、集资建房、合作建房,基础设施建设、房地产项目转让
4、建设工程设计、勘察、施工、监理、测绘、验收、建筑工程质量及保修
5、基础设施与建设工程类项目招投标
6、商品房期房、现房买卖、二手房买卖、房屋租赁、房屋抵押、产权过户
7、房地产与基础设施融资
8、银行按揭、公积金、土地使用权、在建工程抵押
9、公房承租、成本价、标准价购房、已购公房上市、住房补贴、廉租房
10、房屋拆迁安置补偿、作价评估、行政裁决与诉讼
11、业主委员会设立、前期物业管理、物业管理服务及收费
12、房地产装修装饰招投标、进度控制、质量管理、完工验收
13、涉及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、婚姻、继承、房产分割纠纷、建设工程纠纷等房地产讼及仲裁
14、其他涉及房地产纠纷的法律事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