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财政部日前发布《关于进一步加强主权外债管理工作的通知》。《通知》要求各地财政部门积极稳妥推进偿债工作,有效防范化解债务风险,维护地方政府信用,避免出现新增拖欠,并尽快解决历史拖欠问题。实现主权外债“借得来、用得好、还得起”的良性循环。
目前我国大量存在的根据国家统一安排由地方政府举借的大量外债,包括直接承借和担保的债务。国外贷款一直是地方政府扩大基础设施建设的主力军,但由于市场、汇率的变化和管理上存在的问题,各地不少项目拖欠外债问题比较严重。中央4万亿投资项目启动后,各地引入外债的热情升温。
对此,财政部此次要求,各地财政部门要督促还款责任人严格遵守转贷协议,按时足额偿还到期本金、利息及相关费用。要按规定设立和管理还贷准备金,达到比例要求,满足未来到期债务周转垫付需要,维护地方政府信用。增强信用意识和加大监督还款力度,避免出现新增拖欠,并尽快解决历史拖欠问题。